东南网-海峡都市报8月17日讯(本网记者 林思凯) 《福建省2011年度秋季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简称《公告》)昨日发布,今秋全省共计划录用2624名公务员。
今日上午8:00起,考生可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www.fjkl.gov.cn)查询招考职位表并报名,报名截至8月26日24:00。笔试时间定于今年9月17日,成绩于10月28日后揭晓。
“专门职位”范围扩大
招录机关、招考职位、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考试类别等,将于今日上午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发布。报考人员的年龄限制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5年8月17日至1993年8月17日期间出生),特殊职位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的除外。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1年8月17日前取得。
需要说明的是,招考职位中注明的“专门职位”,是专门面向参加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11年8月17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招考。其中,服务期为两年及以上的,可报考所有专门职位;服务期为一年的,可报考县(区)、乡镇和监狱、劳教监所的专门职位。与今年春季招考的公告相比,增加了参加“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毕业生。
成绩相同可同时录取
本次《公告》对报考者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更加灵活。当出现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指公共科目)、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若招录单位还有空缺编制的,经招录单位同意并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予以同时录用;若招录单位没有空缺编制或招录单位不同意同时录用的,按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按申论成绩排列;若笔试、申论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此外,《公告》关于招考比例的规定略有调整。招考职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职位原则上不开考,该职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个别职位招考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个别职位因为专业紧缺造成报考人数不足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并统一对外公布后,方可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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