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晋江经济报8月10日讯(本网记者 汤震宇 通讯员 吴清团)
核心提示:
用海征迁工作能否顺利进行,一份科学合理的补偿安置方案至关重要。8月3日,《晋江市围头湾填海造地工程海域使用补偿实施方案》正式颁发。据了解,整个实施方案先后经过20多场征求意见会,反复论证,修改至第20稿才最终完成。
2010年4月13日,晋江市围头湾填海造地工程指挥部正式揭牌成立,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简称填海办),全面协调用海征迁工作,围绕推进用海征迁项目可行性论证、手续报批、用海征迁、资金筹措、规划建设等开展大量前期准备工作。
2010年4月以来,填海办着手组织人员深入涉及村摸底调查,填写摸底调查表,分发征求意见表,听取和汇总养殖户诉求,了解养殖品种及养殖设施成本,逐镇逐村召开征求意见会二十余场,收集意见和建议上百条,征询相关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部分村干部及养殖户代表数十次。在此基础上,市填海办学习借鉴兄弟城市用海征迁方面的做法和经验。通过反复论证,几易其稿,修改至第20稿,形成《晋江市围头湾填海造地工程海域使用补偿实施方案》,经晋江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
一份“依法依规、民主公开、以人为本、权益保障、协商补偿、和谐用海”的补偿安置方案正式颁发。
方案解读
昨日,晋江市围头湾填海造地工程指挥部就该项目补偿实施方案进行详细解读。
□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依规、民主公开、以人为本、权益保障、协商补偿、和谐用海”的原则。
1.依法依规、民主公开。方案的制定严格依据《福建省海域使用补偿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用海征迁工作流程,将核实的养殖品种等补偿项目数量上墙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以人为本、权益保障。指挥部充分动员群众参与方案制订,通过进村入户摸底调查,逐镇逐村召开征求意见会,听取和汇总养殖户的合理诉求,并尽可能体现在方案中,最大限度维护群众权益。
3.协商补偿、和谐用海。方案所确定的养殖品种等补偿项目的补偿标准是经过反复调查征迁区域内养殖户的养殖成本,对个案的补偿均采取评估、协商的方式,海域使用人对方案标准有异议的,也可另行委托评估,参照评估结果协商补偿,因此方案标准的产生就是与养殖户协商补偿的过程,最大限度满足养殖户的诉求,达到和谐共赢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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