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民生>城事要闻> 正文
上班停车加过夜一月交费上千元? 三问路面停车收费
qz.fjsen.com 2011-07-28 09:31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丰泽街丰泽豪园门口停车场将被设为封闭卡口式停车场。交警部门已设置卡杆和岗亭。

8月1日,泉州市区路面停车收费“改革”,将以丰泽街为试点,其后陆续全面推广。昨天,此事一经报道,市民、网友对收费方式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带着市民、网友的疑问,记者进行了多方采访。

□本期执行 早报记者 谢伟端 实行生 苏凯芳/文 记者 王柏峰/图 (署名除外)

疑问

【是否依法】

一家公司管理公共资源,是否经过许可?

泉州市交警支队有关人士称,公共停车涉及千家万户群众利益,是展示城市形象和管理水平的重要窗口。一直以来,市区存在泊位较少、管理人员素质整体不高、管理水平滞后、个别单位和少数人擅自侵占公共停车位等问题。

此前市政府已多次召开会议,相关会议决定,7月1日起,中心市区范围内所有公共停车的管理和收费工作由市交警支队牵头组建的具有独立法人性质的畅顺停车有限管理公司负责,企业化运营,由市交警支队监管。

该公司因此成为中心市区唯一一家路面停车位管理单位,其他单位和个人若擅自霸占路面临时停车位收费,交警等部门将要求整改或予以处罚。

收费标准是否合法?

该人士介绍,最近市政府召开的协调会上,泉州市物价局提出,在新标准出台前,暂时沿用2008年的标准收费。当时物价部门广泛征求了各方意见,程序合法,该收费标准是合法的。目前,该收费标准还未废止,该公司按照该标准收费也是合法的。

责任编辑:黄丽红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