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泉州下月试点停车计时收费
qz.fjsen.com 2011-07-27 08:08  尤燕姿 谢向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背景】 关于停车公司

什么“来头”?

是由泉州市交警支队牵头成立的独具法人性质的停车管理公司。

据泉州市交警支队监管停车公司的林警官介绍,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心市区停车管理的通知》、泉州市政府2011年118号专题会议纪要、《关于泉州市区停车场(点)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泉州市政府决定由泉州市交警支队牵头,成立独具法人性质的停车管理公司,即泉州市畅顺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在交警支队监管下运营,负责管理中心市区各主、次干道两侧的停车位,这些停车位属于公共停车位,主要供小型客货车停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侵占。

目前,中心市区交警共施划的临时停车位5204个,收费的有2094个。停车公司暂时接管有收费的停车位,其他的停车位将逐步回收管理。

“账”怎么算?

除成本外,盈余部分的10%拨付给两区卫生考评中心,其余用于城市道路停车管理建设。

林警官介绍,泉州中心市区道路两侧的临时停车位停车,常常有车主被收费不给票、收费标准各不统一、停车位被长期占用等现象。停车公司的成立,是为了让停车位“活”起来,更好地管理,杜绝上述乱象。

林警官说,停车公司建立了一套严格的财务制度,严格财务收支。除成本之外,盈余部分的10%拨付给鲤城区、丰泽区两个卫生考评中心作为停车场的卫生管理经费,其余部分用于城市道路停车管理建设。

此外,市财政、审计部门将对停车费用的收支加强监管,确保所有的停车费收之于民,用之于民。

责任编辑:黄丽红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