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海峡都市报7月7日讯(记者 韩影) 因无力偿还高利贷债务,泉州某高校大学生许某杰和弟弟合谋将债主杀死,并邀请两名同班同学协助抛尸。这起发生在惠安县东桥镇坑尾村的杀人抛尸案,昨日下午在泉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许某杰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弟弟许某坚,以同样罪名获刑15年;协助抛尸的两名同学因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分别领刑1年半。
亲兄弟联手杀死高利贷债主
去年9月25日上午8时许,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惠女水库边,惊现一具男尸,颈部还系着一个绳套。2天后,这起离奇命案告破,死者为29岁的惠安涂寨镇人王某忠,许某杰、许某坚、周某阳和黄某平随即落网。许某杰是惠安东桥人,案发前就读于泉州某大学成教学院土木专业,和许某坚是亲兄弟,与黄某平、周某阳是同班同学。
命案源于高利贷纠纷。许某杰交代,自己因在学校赌博输了钱,不敢找家里要,就向放高利贷的王某忠借钱1.2万元,利息每月1200元。去年9月,王某忠催债越来越紧,许某杰无力偿还,便多次和弟弟商量,要选择一个时机,将王某忠“做掉”。
去年9月24日下午2时许,许某杰以还欠款为由,将王某忠骗到自家二楼,和弟弟一起将他杀害,藏尸家中。经法医鉴定,王某忠系在颅脑损伤的基础上,因颈部被勒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杀害王某忠后,许某杰还将他身上的现金5600余元等财物拿走。
为毁尸灭迹,许某杰联系了同班同学黄某平和周某阳帮忙租车,一起将尸体运到洛江区马甲镇新庵村池后溪桥抛到桥下。
哥哥为弟辩护称他只是辅助作用
庭审时,对于检方指控的上述事实,许某杰并未提出异议,并称整个过程都是自己一个人在操作,弟弟许某坚只是起到辅助作用。法庭上,其辩护律师则提出,受害者给大学生放贷,自身也存在过错。法院认为,许某杰杀人抛尸并盗走王某忠财物,构成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最终决定执行死刑。弟弟许某坚在本案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予以酌情从轻处罚,周某阳和黄某平协助抛尸,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
得知儿子被处极刑,许某杰的母亲陈女士欲哭无泪。昨日宣判后,陈女士和丈夫显得躁动不安,他们手捧判决书,反复翻看判决结果,对旁人的过问显得尤其警觉,知情人士透露,陈女士家中只有许某杰和许某坚两个孩子,为给大儿子争取活着的机会,他们表示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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