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物业打嘴仗 谁都不出维修费》追踪
本报讯 (记者张沼婢 实习生张晓明)本报6月30日第14版报道市区晶都国际小区物业和业主,为电梯维修要不要动用公共维修基金打嘴仗,引发市民关注。小区物业跟业主的类似纠纷并不少见。公共维修基金是什么情况下才能动用?如何提取?怎么监督?就广大业主关心的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走访。
有多少?
市区公维金2.7亿元
“当时交房的时候交了一笔公共维修基金,只知道是用来维修公共区域的,具体的就不清楚了。”很多业主都和晶都国际小区业主陈先生一样,买房时交了公共维修基金,但似乎从来没动用过。
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其本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共同筹集。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市住建局相关人士介绍,我市从1998年开始归集公共维修基金,现在各县(市、区)已经全部开始归集公共维修基金,仅市区归集的公共维修基金就已达2.7亿元。
用在哪?
共用设备大修大补
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福建省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暂行办法》规定,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等基本结构部分,走廊通道、门厅、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共用设施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垃圾通道、排烟排气通道、水箱、水泵、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消火栓、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规定标识、建筑智能化系统(含安防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等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特别指出,公共维修基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小修小补建议业主自己分摊费用,大中修指地下电缆、地下排水管道、电梯更换等较大工程。”该负责人提醒,并不是所有维修都要所有业主分摊,专属部位的维修,就必须由所在单元的业主分摊。比如,像晶都国际这样的电梯维修,可以申请公共维修基金,但必须由所在楼层的业主申请维修基金,其他楼层就不必参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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