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初中同学相约拐卖少女至广东 分别被判9年和7年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6月22日讯(记者 林小明) 昨天,晋江法院一审以犯拐卖妇女罪判处贵州人黄某和赵某有期徒刑9年和7年,并各处相应罚金。
黄某和赵某是初中同学,一起在晋江打工。2009年10月5日晚,经过预谋,两人从晋江陈埭“蓝月亮”迪吧将17岁的小燕子(化名)拐到厦门,后于次日中午带到广东惠州卖给事先联系好的刘某。10月6日晚上,在惠州的宾馆内,黄某趁小燕子喝酒并吸食K粉无力反抗之际,强奸了小燕子。小燕子被卖给刘某强迫卖淫。10多天后,小燕子寻机逃离淫窝。
今年年初,黄某和赵某先后在晋江和浙江落网。
相关新闻
- 2011-06-20父母债儿“还” 马尾警方破获12年前拐卖儿童案
- 2011-06-17德化警方破获系列拐卖儿童案 身份成谜31名儿童难回家
- 2011-06-16贪财7旬翁拐卖儿童14名 他家条件很不错5个儿女在香港
- 2011-06-13山东解救29名被拐婴儿 无人认领无奈送回买主家
- 2011-06-10农妇10年拐卖21名婴儿牟利 包括两个亲生儿女
- 2011-06-03父亲引狼入室爱子被拐16年 仅判获赔偿28元
- 2011-06-02冯绍峰童年萌照首曝光 自曝儿时差点被拐卖(组图)
- 2011-06-02工薪夫妇办公益网站 4年解救200名被拐儿童(图)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