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民生>城事要闻> 正文
暑期防中小学生溺水 泉州市教育局提“三不”
qz.fjsen.com 2011-06-21 07:47 黄晓燕 来源: 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6月21日讯(记者 黄晓燕) 夏季来临,泉州市教育局昨发通知,要求各学校加强暑期防溺水安全教育,要反复教育告诫中小学生“三不”——不在无家长或老师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

通知称,每年暑期因游泳、戏水而引发溺水死亡的中小学生人数居全省学生各类意外死亡人数的首位。这些事故多发生在校外、脱离家长监护和学校老师管理的时段。泉州市教育局提醒各地应建立健全有相关部门、学校、家长和中小学生共同参与、各负其责的安全防范工作机制,要在江(河)边、湖边、水塘、海滩等危险区域设立安全警示牌,在事故多发地设立巡视员或义务监管员。

□相关链接

2011泉州市暑假时间安排

幼儿园6月30日(农历五月二十九)放暑假,9月1日(农历八月初四)正式上课。

小学6月30日(农历五月二十九)放暑假,9月1日正式上课。

中等职业学校7月2日(农历六月初二)放暑假,9月1日正式上课。

初中7月1日(农历六月初一)放暑假,9月1日正式上课。

高中7月9日(农历六月初九)放暑假,9月1日正式上课。

责任编辑:黄丽红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