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男童险些晕倒,一名协警忙扶着他。
早报讯 (记者陈祥木 文/图)昨日上午,一名湖南籍男子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让老婆及两个儿子并排跪拦在市区刺桐路上,导致该路段交通堵塞。其间,一名7岁男孩因无法忍受烈日的暴晒险些晕倒。最终,在多方劝说下,这家人起身“让路”。
昨日上午9时20分左右,泉州市区刺桐路南端,一名中年妇女和两名年龄分别约十六七岁、七岁的男孩并排跪在刺桐路上。另有一名脚缠绷带的中年男子坐在路边树荫下的电动车上。
除小男孩外,另外3人分别手持一张上面书写着文字的白纸。原本就不宽敞的马路被这一家四口并排拦着,过往的车辆均无法通行。
据了解,脚缠绷带的是湖南湘西人黄某三。跪在路上的3人分别是其老婆和两个儿子。其中年龄较小的孩子今年7岁。黄某三称,去年年底,以摩托车载客为业的他摔伤了腿。多次提出索赔,未果后才带领妻儿上路拦车。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记者尽力劝说黄某三,让其取消此极端做法。但是,黄某三却坚持不从。无奈之下,记者只好打电话报警。
当时天气炎热,再加上长时间跪着,小男孩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记者欲将他扶起,结果男孩以“大人不让我起来”为由,婉拒了记者的好意。在接下来的约20分钟时间里,小男孩难受至极,多次想站立起来,结果遭到阻挠。见到此状,一名协警人员只好上前扶着该男孩。在记者、协警人员及热心路人的共同努力下,差点昏倒的小男孩最终被转移至路旁的树荫下。
随后市区巡警、辖区派出所民警接报后先后赶到现场,分头展开劝说工作。
上午10时许,经再三劝说,黄某三终于同意停止拦路,并让妻儿撤到路旁,该路段交通得以恢复。
■律师说法
维护权益
渠道要合法
“拦路、教唆都是违法行为。”早报法律顾问团成员、福建温陵律师事务所主任肖志云介绍,在日常生活中,公民如果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该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肖志云介绍,黄某三的拦路行为不但涉嫌违法,也有可能导致其年幼的儿子的心灵受到创伤,使得其内心存在阴影,从而影响到孩子的身心健康。他认为,在日常生活中,凡事都要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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