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第一例:酒后无证骑摩托车 发生车祸与人争执
民警让郭某宗(右)进行酒测,但他不配合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5月7日讯(本网记者 杨江参 文/图 通讯员 蔡鹏飞) 昨日,泉港区郭某宗因交通肇事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泉港警方刑拘,他也是泉港区醉驾入刑的第一人,将于近期移交检察机关。
5月4日晚8时许,郭某宗在泉港某酒店参加聚会后,醉醺醺地骑着摩托车回家,途经港六街时,与一辆银色小车相撞,双方还因此产生争执。接警后,泉港交警大队民警发现郭某宗不但全身酒气,还无证驾驶,立即将肇事双方一并带到大队调查。
由于郭某宗不配合酒精检测,民警便将他送到医院进行抽血及醒酒。途中,郭某宗还对同行的家人说,“我车上有5万元,你们找交警拿”,民警哭笑不得。前日上午,司法鉴定所检验结果表明,郭某宗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111.26毫克,属醉酒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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