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居住证可享22项市民待遇
流动人口持有《晋江市临时居住证》,连续居住满3年(包括连续持有3年原暂住证),有相对固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并且已在晋江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或到法定退休年龄,至少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累计满15年的,可申办《晋江市居住证》。
而具备以下5种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受上述条件限制,经过审核,可直接申领居住证:在晋江居住3年以上,有晋江市初中三年完整学籍的,考入晋江市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流动人口子女;个人在就业期间获得技术能手、劳动模范等晋江市级以上荣誉称号;个人拥有发明专利等;个人当选为晋江市级以上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晋江创办企业或符合《晋江市优秀人才认定标准》规定的六类流动人口。
据悉,除享受临时居住证的待遇政策外,持《晋江市居住证》的流动人口还可以享受以下12项待遇:可享受租住廉租房(公租房)、购买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待遇;可按规定参加晋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晋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享受晋江生源同等待遇;子女报考晋江市所属中等职业学校可享受晋江市生源贫困生的补助政策;可申请建立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受与晋江缴存住房公积金人员同等政策待遇;可推荐参选晋江市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可以申请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参与科技项目招投标,申请科技人才计划资助或者科技项目资助,申报科技奖励;在技术职称的评定(考试)、劳动资格证书的取得、职业技能培训补助、各种荣誉称号评选等方面享有与本地居民同等的权利;流动人口产妇到公立医疗机构分娩减免费用300元,剖宫产手术费减免20%;流动人口老人享有乘坐公交车、游览景区等优待服务;连续持有“晋江市居住证”两年以上,有固定住所,并符合晋江常住户口落户条件的,可在居住地申请登记为常住户口等。
- 2011-03-22宁德出台流动人口管理新规 4月起居住证替代暂住证
- 2011-03-21宁德市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 满16岁流动人口须申领
- 2010-12-17明年南平将实现"一站式"服务管理功能全覆盖
- 2010-03-17泉州流动人口底数即日起再摸底
- 2010-03-12福建在册流动人口达442万 买房未入户要办暂住证
- 2009-11-01西陂创新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模式
- 2009-08-18莆田市出台新政策保障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
- 2009-04-106月起福州流动人口“一站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