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流动人口可申领居住证 可享受22项市民待遇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4月30日讯(本网记者 林天真 实习生 吕惠玲)今后,晋江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可申领《晋江市居住证》,享受子女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22项市民待遇。前日,《关于晋江市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的意见(试行)》在晋江市委常委扩大会上获原则通过。
居住证将分为临时居住证和居住证两类,有效期分别为1年和5年。记者从晋江市流动人口办获悉,目前负责居住证申领的单位和开始申领时间等细则尚未确定。根据估算,今年晋江符合申领《晋江市居住证》的流动人口数量约为15万人,明年约为23万人。
持临时居住证可享10项市民待遇
据了解,年满16周岁、拟在晋江居住30日以上的非晋江户籍流动人口,可申办《晋江市临时居住证》,有效期为1年,每满12个月需到发证机关进行信息确认、续期,否则使用功能将停止。
持《晋江市临时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将可享受以下待遇:申领工商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子女申请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并享有法定免费服务;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能跨省转移;享有纠纷调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对劳务纠纷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依照规定对诉讼费用实行减、免、缓交;享有国家规定的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基本项目;享有本市组织劳动就业培训服务;按规定申办汽车驾驶证、行驶证和摩托车驾驶证;享有儿童免费预防接种一类疫苗服务;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对有特殊困难的流动人口,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临时困难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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