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出台实施意见贯彻中央一号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
本报讯 (记者王晓)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切实增强水利支撑保障和防灾减灾能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动泉州市跨越发展,近日,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认真贯彻中央1号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十年后基本建成水资源保障体系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标准较高的防洪工程体系,晋江干流和重要支流的重点河段堤防达到国家规范标准,重点海堤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潮标准,所有城市和重点小城镇、沿江沿溪小城镇达到国家规定防洪标准,规划内重点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病险水库和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山洪灾害易发区预警报系统建设全面完成。基本建成高效、安全、有序的水资源保障体系。以新建境内蓄水工程、境外引水工程、沿海水库群连通工程、沿海城市输水第二通道、重要城市应急水源工程等为重点的供配水工程体系建设基本完成,以水资源红黄蓝分区管理为核心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大幅度改善。
今年计划实施54个水利项目
《实施意见》提出,“十二五”期间,规划建设一批堤防工程、水源工程、引调水工程、节水改造工程、生态治理工程、除险加固和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共计198个项目,估算总投资300亿元。全力推动晋江防洪工程、闽江北水南调工程(尤溪-泉州线路)、安溪白濑水库等重大水利骨干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洛江八峰水库、泉港双溪水库、德化彭村水库、晋江、石狮平原水库以及山美水库扩蓄、湄南供水三期、惠东南干渠改造等水利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2011年,泉州市计划实施54个项目,计划完成投资约18亿元。
泉州市还将加快建设泉州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加强暴雨短时临近预报预警,提高雨情、水情、汛情、旱情和潮情等的监测预报水平。
解决47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实施意见》提出,大兴农田和山地水利建设,突出改善农田水利基础和生态水利环境,2020年前解决易旱山地面积10万亩。
加快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十二五”期间重点抓好山美大型灌区、桃溪、蓝田、惠女等重点中型灌区以及坂头、村内、上涌、桂玉、菱溪、坝头溪等一般中型灌区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推进德化、安溪、永春、南安等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和泉港初级水利化县建设,促进中低产田改造,加大田间排灌系统建设力度,提高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覆盖面。建设洛江彭殊、安溪凤山、晋江联果、永春金斗洋等高标准节水灌溉示范项目。
“十二五”期间,泉州市将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2012年年底前解决规划内47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今年完成23万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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