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安置房办产权"破局" 业主手续齐全将可办产权证
另据东南早报讯 泉州中心市区安置房今后可办产权证
今后只要业主手续齐全,就可先办理安置房总产权证,再办理产权分户证
之前,市区不少片区改造的安置房,由于项目未按规定程序报批、没按时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种种原因,无法办理个人房屋产权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使得这些房子无法交易、入住率较低。今后,这个难题有望得到彻底解决。
日前,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解决中心市区政府实施片区改造的安置房房屋登记问题的汇报。会上称,今后只要业主办齐各项要件后,就可办理安置房初始登记(即俗称的安置房总产权证),进而按相关程序进行安置房产权分户证的办理。
未按规定报批等原因
市区安置房无法办证
会议指出,目前中心市区政府实施片区改造的安置房,由于种种原因,很多项目未按规定程序报批,未能按时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未取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致使项目竣工后,无法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导致未能按规定申请房屋总登记和办理安置房产权分户证,进而造成安置房无法上市交易,入住率较低,影响安置小区管理,拆迁户意见较大。
有效解决中心市区政府实施片区改造的安置房房屋登记问题,既可确保政府改造项目建设安置房按时完工,及时解决广大拆迁房安置问题,还可以降低拆迁安置成本和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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