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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一男子34岁"七进宫" 18岁起就成监狱"常客"
qz.fjsen.com 2011-03-22 09:14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早报讯 (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朱亚联)“又是他,本性不改。”谈起第7次被判刑的庄某能,泉港区检察院检察官小王直摇头。从1977年开始到2011年,庄某能获刑7次,总刑期达25.5年,人生的美好时光大部分在监狱度过。

出狱7个月

诈骗21起

庄某能家在泉港区山腰街道。2010年2月20日,他第6次刑满释放,走出监狱刚18天后,他故伎重演,7个月内实施了21起诈骗案。

3月10日,庄某能谎称自己开液化气店,可以帮忙充气。一照相馆老板庄先生信以为真,将一辆自行车及两个液化气瓶、50元现金交给庄某能。庄某能拿走这些东西就不见了。

3月28日,庄某能谎称帮忙介绍工作,骑上郑先生家的摩托车,带着郑先生去找工作。途中,他找了借口支走郑先生,自己骑车开溜,将摩托车卖掉。其后,庄某能以帮人介绍工作为幌子,又实施诈骗16起,骗走受害者的摩托车,并进行销赃。此外,他还以低价卖东西或者送东西为诱饵,诈骗3起。

受害者被骗后,纷纷报警。9月20日,庄某能被抓获,这距离他上次走出监狱刚好7个月。

经鉴定,在这次实施的21起诈骗中,庄某能骗得了价值68188元财物。

近日,泉港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庄某能有期徒刑五年半,并处罚金8000元。

责任编辑: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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