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交通整治:电动车违法载客参照摩的载客处罚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3月17日讯(本网记者 尤燕姿 通讯员 吴志军) 昨日下午,泉州市交警在中心市区严查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载客,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等违法行为。
当天下午3时30分许,在市区刺桐路与津淮街交叉路口,一辆车号为闽C1M830的二轮摩托车因涉嫌非法营运,被交警查处。
前日下午4时许,交警在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路段发现一部电动车载完客正在算钱,于是上前拦下检查。电动车骑手没有驾驶证,车被暂扣,交警通知电动车骑手到丰泽交警大队接受处理。据了解,骑电动车违法载客的行为,将视为摩的载客,必须接受同样的处罚。
据统计,昨日的行动交警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72起,其中,二轮摩托车、电动车涉嫌非法营运17起,无牌、假牌、套牌、报废车11辆,外地牌摩托车闯中心市区4起,随意鸣喇叭16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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