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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追砍停车场老板驾车撞凶手 致凶手一死一伤
qz.fjsen.com 2011-03-04 08:40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被指控故意杀人上庭受审 该老板当庭痛哭 称是为救员工正当防卫

□早报记者黄祖祥

在晋江池店经营一个停车场的湖北随州人刘某,因生意纠纷被同行杨某叫来打手追砍,在逃跑途中他为了搭救工人,驾车将两名打手撞倒致一死一伤。事后,刘某被检方指控涉嫌故意杀人罪,昨日开庭受审。

指控:故意开车撞人 涉嫌故意杀人

昨日,晋江市检察院指控,刘某与杨某在晋江池店曾村“正龙”货运站旁各经营一个停车场,去年4月4日中午12时许,杨某不满一个老客户把货车停放在刘某的停车场内,指责是刘某抢自己的生意,双方发生纠纷并引发工人打架。

随后,杨某打电话叫来邹某、曾某等10多个人持刀棍到刘某的停车场要进行报复,刘某见状就驾驶一辆轿车载着5岁的儿子逃跑,其间轿车被对方打砸。

刘某的工人孟某和王某来不及上车,徒步逃离现场,邹某、曾某二人便持刀追在两人身后来到公路上。

与此同时,刘某驾车逃出来后途中又返回想接应工人一起逃跑,在晋江迎宾广场附近世纪大道人行道上,正好见到邹某、曾某二人持刀在追孟某和王某。

刘某便驾车先后撞上曾某和邹某,然后载着两名工人离开。

曾某被撞后跌落在旁边的花圃里,邹某则倒在树林边。随后,邹某被同伙发现送往医院救治,而杨某等人直至晚上8时许才找到曾某的尸体。

经法医鉴定,曾某符合重型颅脑损伤死亡,其损伤特点符合交通事故损伤特征;邹某的右前臂及右手掌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对此,晋江市检察院认为,刘某在邹某、曾某二人持刀追击自己员工的情况下,故意驾车冲撞二人,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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