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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欠款87万在高速路口被抓 拘留所前答应还钱
qz.fjsen.com 2011-02-01 11:13  林天真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2月1日讯(本网记者 林天真 通讯员 苏友庆 黄东来)欠下货款102万余元,法院也于去年9月8日判决还款,但在今年1月份支付过15万之后,晋江西园官前社区的“老赖”柯某,却不想在过年前再支付债主柯先生欠款了。

昨日下午,柯先生申请晋江市法院强制执行,而柯某在开车从沈海高速晋江出口出来后被执法人员抓获。在执法人员要将柯某带到晋江市拘留所办理拘留时,柯某突然答应年前先还70万元,余款由其儿子担保,在农历正月三十之前还清。

经办法官介绍,48岁的柯某此前共拖欠同社区的柯先生货款1027074元。在法院宣判后,他只在今年1月1日,1月26日,两次分别支付给柯先生10万和5万,尚拖欠877074元。而柯先生此后几次找他要债,他却怎么也不肯还款了。昨日下午3时许,柯某从高速出口出来没多久,便被执法人员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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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女儿抚养费8年遭第4次强制执行

拖欠女儿的抚养费8年多,41岁的晋江池店浯潭村人李某明,却怎么也不想支付。昨日,在遭到晋江市法院第四次强制执行后,他才将所拖欠的抚养费全部支付完毕。

经办法官介绍,李某明与前妻经他人介绍相识,于1998年12月登记结婚,并在2000年11月生下了一女小燕(化名)。但是生下女儿才一年多,两人便因夫妻感情破裂,并于2002年4月17日由晋江市法院宣判两人离婚。法院同时判决小燕由前妻抚养,而李某明应一次性支付给女儿的抚养费等合计42800元。但是判决至今8年多了,李某明却只在2003年和2007年法院的强制执行下,才三次支付给前妻合计14600元,尚拖欠女儿抚养费28200元。

昨日上午,经办法官查到李某明已不住在晋江池店,而是搬到了鲤城江南街道田洋社区卖鸡鸭。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田洋一菜市场内将李某明抓住。

责任编辑: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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