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新政解读 > 正文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月人均增加172.73元
qz.fjsen.com 2011-02-01 12:11  王晓 来源:泉州网-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记者王晓)记者昨日从市社保中心获悉,根据省政府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72.73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有关通知精神,省政府决定从2011年1月1日起,对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并于2010年12月底前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省级统筹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不含厦门市,下同)给予调整基本养老金。我市符合调整基本养老金对象的人数共有71479名。此次调整采取与个人缴费水平适当挂钩的办法,由基本增加部分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之和构成。基本增加部分我市标准为93元,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标准为2.5元/年。

在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的退休、退职人员,在本次基本养老金普遍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40元;对2010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军转干部,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低于1230元的,补齐至1230元后再参加2011年基本养老金调整。

记者了解到,调整前,我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为1151.90元,调整后将达到1324.63元。

责任编辑:林洪熙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