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子大开口 捡到顾客5100元服务员索要2000元
民警:服务员应该有职业道德,怎能狮子大开口
律师:宾馆有保护宾客财产安全义务,服务员索取好处费于法无据
王先生前日上午在泉州市区某旅馆退房准备回平潭。当日下午,他猛然想到,随身携带的5100元钱放在旅馆房间内的枕头下。他急匆匆折回旅馆,问老板有没有发现自己遗失的钱,可问了一圈也没人承认。王先生选择了报警。
民警调查发现,当天上午王先生离开后,旅馆女服务员小李到过房间更换床单。民警询问小李是否捡到了钱,小李一开始不承认。在民警的教育下,小李承认自己捡到了那5000多元钱,但她并不太愿意退钱。
王先生见状,便拉小李到一旁协商,小李吞吞吐吐地表示,不能白帮王先生保管钱款,想拿回钱,得给她2000元好处费。为了拿回钱款,王先生同意了。
捡到5100元索要2000元好处费,这不是服务行业人员应有的职业道德。昨日上午,临江派出所继续做工作,小李终于想通了,答应退还那2000元。
这个结果是已经返回平潭的王先生怎么也没想到的。民警和他取得联系后,他提供了自己的账号供小李退钱,并表示下次到泉州一定到派出所登门致谢。
那法律上,小李能索要这么多的好处费吗?早报法律顾问团成员黄哲南表示,宾馆有保护宾客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小李作为宾馆服务员代表宾馆履行这种义务,不能因拾到顾客遗落在宾馆的财物而索取好处费或保管费。即使是宾馆以外的人员拾到这笔钱,法律上也有归还遗失物的义务,若因保管产生费用,可要求失主支付相应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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