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车不成叫来“小弟”助阵 行凶后还去足浴
□早报记者 林泽贵
超车不成和对方发生口角,为了教训对方,便叫来两名“小弟”助阵,结果在斗殴过程中,其中一名“小弟”将对方的老乡卢某钢刺死。今年2月4日晚发生在漳州龙海龙池开发区的这起命案,昨天上午由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行凶的3名男子分别被判刑。
超车不成 叫来“小弟”助阵
今年2月4日晚11时许,在龙池开发区某工厂打工的28岁漳浦男子陈某辉酒后开着一部小车,准备去一家KTV。此时,在龙池开发区开面包车载客的河南人袁某勇,正好开着小面包车走在陈某辉前面,面包车上还有他的老乡卢某钢。
行车途中,陈某辉想要超车,却一直超不过去;等到他赶超小面包车后,便将袁某勇二人拦下。双方下车后发生口角,并且互相拉扯。为了教训对方,陈某辉当场打电话叫两名“小弟”林某汉和林某明前来助阵。
袁某勇随即打电话报警。民警到场后,发现陈某辉系无证驾驶,将其车辆扣押。
持刀刺死人 还跑到厦门足浴
随后,陈某辉3人一起步行去KTV唱歌。经过一个四岔路口时,陈某辉发现袁某勇、卢某钢在路边载客,便上前与袁某勇打了起来,林某明见状上前帮忙。接着,一旁的卢某钢也与林某汉厮打起来。林某汉随手掏出一把折叠刀,对着卢某钢一阵乱捅,卢某钢倒地不起。袁某勇见状立即报警。随后,卢某钢在送医途中因大量出血死亡,袁某勇伤情经鉴定为轻微伤。
事发后,林某汉等3人连夜逃往厦门,然后又到一家足浴城过夜。第二天上午,陈某辉先行返回龙池,被布控的民警当场抓获。民警随后又在厦门一足浴城内,将林某汉和林某明抓获。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辉等3人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林某明获刑10年,林某汉获刑15年。陈某辉在案发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林某汉、林某明,有重大立功表现,判处有期徒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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