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仲法)通过虚设证券网站卖股票内幕信息等手段,兄弟俩诈骗数百万元。前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苏河山15年徒刑、苏河地7年徒刑。苏河山的妻子陈明霞因帮丈夫存钱,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两年。
法院查明,2008年6月至2009年11月,苏河山先后到福建省永安市、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温州市、安徽省黄山市,购买手机、电脑等作案工具,通过查询后在网上购买空间和域名并进行注册,建立虚假的股票咨询公司网站“上海中信证券股票咨询有限公司”,然后在“百度”网站上进行股票搜索并把相关版本拷贝下来,改为021开头的上海一号通电话及15921821×××等移动电话号码及银行账号后,上传到网络空间里内。待股民来电咨询时,苏河山谎称自己是“上海中信证券股票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以可提供内幕股票信息为诱饵,骗取股民500至1000元不等的会员费、5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保证金、5000元以上的股票拉升资金,并将骗得款项分别转存入父亲苏某明、母亲王某花的农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账户内,在诈骗得逞之后就将相关网页删除。
2008年12月至2009年11月间,陈明霞明知丈夫苏河山从事诈骗犯罪活动,在福建省永安市、江西省南昌市先后9次将丈夫诈骗所得及茶叶款共计105.5万元汇入苏某明的银行账户。
中院认为,苏河山、苏河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中苏河山参与诈骗281.2万元,苏河地参与诈骗143万元,该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陈明霞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款仍予以转移,该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法院一审分别判苏河山15年徒刑、苏河地7年徒刑,判陈明霞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两年;扣押在安溪县公安局的户名为苏某明、王某花涉案银行账户内的赃款212万元及安溪县公安局向苏河山、苏河地扣押的赃款7000元、1300元,除发还给被害人3000余元外,其余查无被害人的款项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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