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记者许小程 通讯员黄秋萍)“黑社会”一直为普通善良百姓所深恶痛绝。昨天,一个犯有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多项罪名的涉黑团伙,被石狮法院公开审判。涉案的江西人余某辉等10人涉嫌多项罪名,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至1年不等。
据悉,经石狮法院查明,去年5月至今年1月期间,33岁的江西人余某辉为达到称霸一方、非法敛财的目的,先后网罗了一批江西余干的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犯罪组织。
20岁的江西人赵某超、俞某平等人收到余某辉一些好处后,觉得跟随他很有“前途”,于是认他为“老大”,听其差遣。其后,赵某超、俞某平又分别发展多名下属,形成了隶属余某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平时要团结,要听话,要随叫随到,做事要卖力……”余某辉为了更好控制团伙成员,特意制定了一些规定,同时对非法所得进行了统一管理、分配、使用,因此,这个团伙的组织相对比较严密。而他笼络手下的方式,也不外乎是提供他们食宿及生活费用,时常带他们吃喝、到娱乐场所消费等。
开设赌场、故意伤害、敲诈勒索……从去年开始,余某辉的团伙就不断“积攒”罪名。
据有关部门查明,去年7月至12月间,余某辉、赵某超等8人,或应他人请求出面解决纠纷;或因出售假烟遭拒报复;或因调戏他人,在晋江市、石狮市等地持刀、棍殴打他人,作案5起,致4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
去年12月3日,余某辉还伙同老乡吴某等人,在石狮塔前村某出租房内开设赌场,组织他人进行赌博,并抽头渔利。
去年12月至今年1月间,余某辉提供假烟并指使被告人赵某超等6人,强行要求在石狮经商的江西老乡购买假烟,以此勒索财物,总计作案12起,敲诈金额3350元。此外,这伙人还在石狮市区先后因饮酒、口角等琐事而随意殴打他人,作案5起。
石狮法院认为,余某辉等人纠集、领导多人,组建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有组织犯罪活动,侵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严重破坏社会的正常经济、生活秩序。余某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等多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赵某超等人也因犯多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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