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 正文
缺钱竟向爷爷奶奶下狠手 南安两不孝孙获刑10年
qz.fjsen.com 2010-11-17 07:37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1月17日讯  因为缺钱,王某银和王某生竟抢劫自己的爷爷和奶奶,还殴打老人(相关新闻:南安两不孝孙缺钱竟向爷爷奶奶下狠手)。这两个不孝孙犯抢劫罪,一审获刑10年。

而戴某强和陈某香在南安市区飞抢,导致一名孕妇流产(相关新闻:飞车抢夺 致怀孕1个多月的孕妇流产)。他们犯抢劫罪和抢夺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和七年六个月。

昨天上午,南安市政法机关在南安市体育场举行了公捕公判大会,7起涉及“两抢一盗”案件公开宣判,11人一审领刑。其中,抢劫自己爷爷和奶奶的王某银、王某生一审领刑十年。同时,南安市检察院还批准逮捕了11名涉嫌抢劫罪的嫌疑人。

案件一 闹市飞车抢夺 致孕妇流产

今年2月26日上午11点多,南安市码头镇人戴某强伙同陈某香去抢劫。两人经过南安市体育场附近时,见两名女子同骑一辆摩托车,坐在后面的女子手上拎着包,打算下手。抢夺时,女子与陈某香发生拉扯,摔了下来。事发时,女子已有身孕,不幸流产。

事后,两人被警方抓获,并供出了之前曾合伙干下多起抢劫、抢夺案。而今年23岁的戴某强,之前已三次被判刑。

南安法院昨日作出一审判决,戴某强、陈某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强行劫取财物,致被害人两处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多次公然夺取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又已构成抢夺罪。两被告人都是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戴某强犯抢劫罪、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00元。陈某香犯抢劫罪、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责任编辑:王秀钦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