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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木船关岛挣钱续:组织协助偷渡10人被公诉
qz.fjsen.com 2010-09-26 08:11 来源: 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早报讯 (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朱亚联)为到美国关岛“挣大钱”,肖某平组织他人偷渡,木船出了故障,在海上漂流13天,11名村民命悬一线。记者昨日获悉,包括“蛇头”肖某平在内的10人,已被泉港检察院提起公诉。

2009年8月,被告人陈某龙以牟利为目的,先后召集了被告人陈某阳、肖某平、陈某明、陈某标和郑某辉、陈某森(均另案处理)等人准备自购船只偷渡至美国关岛从事非法劳务。陈某龙在收取了陈某阳、郑某辉每人1万元的偷渡定金后,因无法联系到船只就将其中部分定金退还,未能成功组织偷渡。

同年10月中旬,肖某平、陈某明、陈某标共同策划、组织人员准备偷渡至关岛从事非法劳务。肖某平在策划、组织过程中拉拢其老婆柳某琴参与,陈某明招收陈某森参与偷渡,陈某阳介绍郑某辉、蔡某兴,被告人张某文、陈某元介绍林某秋、李某甲、陈某金(以上参与偷渡人员均另案处理),被告人陈某元还向肖某平等人介绍其弟弟陈某某(另案处理)作为在关岛的接应人。后肖某平等人共同购买套牌为“闽莆渔F1858”的渔船作为偷渡船只并将船只停靠在莆田市石城码头,由陈某阳与蔡某兴负责看护。

去年12月31日,肖某平等人商定于当晚下海偷渡。肖某明明知肖某平等人系准备偷渡的情况下仍向郑某宝联系运送人员出海的船只。后郑某宝联系王某明,王某明明知他人系准备偷渡的情况下仍同意帮忙运送人员出海。当日下午5时许,陈某明先开车送肖某平、陈某标、郑某辉前往石城码头与看船的陈某阳、蔡某兴会合后返回泉港,再由王某明开船送其他偷渡人员从肖厝码头下海到海上与肖某平等人会合。其间,肖某明帮忙运送部分偷渡人员至海边,并先后两次乘坐王某明的小船帮忙运送人员和物品到海上过驳给肖某平。郑某宝、王某明分别得款500元和3500元。

今年1月9日上午,肖某平等人乘坐的船只行驶至距美国关岛约430海里的海域时因油泵损坏无法行驶,在海上漂流13天后,于22日上午得到蒙古籍“东平”号货轮的营救,后偷渡人员被带回中国。

检方认为,被告人肖某平、陈某明、陈某标、陈某阳、张某文、陈某元、陈某龙组织他人偷越国境,应当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肖某明、郑某宝、王某明运送他人偷越国境,应当以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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