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海峡都市报9月8日讯(本网记者 魏柳菁) “我知道自己错了,家里还有老婆和一个未满周岁的孩子需要我照顾,恳请法官从轻处理。”昨日上午,在丰泽法院的法庭上,胡某一边拭泪,一边望向门外怀抱婴儿的妻子。
胡某,安徽人,今年25岁。今年4月份,他在丰泽东海院前老人会同贵州男子张某赌博,先后输了1.5万元。“这个贵州的会做牌,出老千。”听到老乡这么一说,胡某十分气愤,决定找个机会,教训一下张某,让他还钱。
张某每晚回家必经东云路院前社区,4月30日下午5时许,胡某带上事先备好的两把砍刀,叫上老乡余某及另外两名男子(在逃),乘老乡刘某的出租车来到院前社区内沟河桥头蹲守。
当晚10时许,张某和妻子罗女士带着两个小孩出现,胡某等人便迅速将张某挟持。罗女士见状,惊慌失措,大呼一声“绑架”,便追了出去,但绑匪已驾车逃走。
车上,胡某等人对张某拳打脚踢,并持刀恐吓,张某只得将身上的一枚戒指、一条项链和钱包内的数百元现金都交了出来。胡某随后致电罗女士,让她汇3万元到张某的银行卡内。罗女士先后向丈夫的两张银行卡汇了6000元和10000元,但因为一张没磁性,一张忘记密码,钱都没被胡某等人取出来。胡某等人十分生气,将车开到洛江一山上,用木棍殴打张某。“半个小时收不到钱,就等着收尸吧。”胡某再次打电话威逼罗女士,并将金额加到了4万元。情急之下,罗女士报了警。次日凌晨3时许,胡某、余某和刘某在洛江河市等罗女士汇款时被抓,张某获救,法医鉴定张某为轻微伤。
今年7月,丰泽区检察院以绑架罪对3人提起公诉。“我自始至终只想要回我输掉的那些钱。”庭审期间,胡某不断为自己的行为辩解。律师认为,胡某等人的行为并不构成绑架罪,三人的犯罪动机主要目的是讨回赌博被骗或赌输的债务,符合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应以非法拘禁罪定罪量刑。
法庭上,张某还提出了3000多元的民事索赔,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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