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公安提醒:恶意透支信用卡立案前还款可免责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7月21日讯(本网记者 陈世国 通讯员 林辉煌 实习生 吴灿勇)一个是小学老师,一个是职校副校长,却因恶意透支信用卡被警方立案追究,前者自首还钱获取保候审,后者潜逃被抓不还钱被逮捕。昨日,石狮市公安局经侦大队通报了两起信用卡诈骗案,并提醒市民,在立案前还款可免追刑责。
先说那位小学老师,他是32岁的德化男子赖某,副业经营茶叶店。2008年4月16日,通过朋友介绍,他在石狮一银行办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本息3万余元,其中本金只有2万元,至2009年10月已逾期一年多,经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收仍拒不归还。
今年7月份,石狮警方通过多方联系,赖某终于在13日投案自首,并找亲戚朋友借了钱还了所透支本息款,投案当日被办理取保候审。警方经过调查,怀疑赖某将钱用于买六合彩,但赖某称将钱用于茶叶店投资。
而与赖某处境相同的纪某,今年40岁,石狮蚶江人。纪某本来与人在石狮合作经营一家电子技术学校,自己担任副校长,但该校在2008年就倒闭了。在担任职校副校长期间,纪某办了两张信用卡,并于2007年分别透支本息2万余元和1万余元,两张卡均逾期三个月以上,并经多次催还未果。今年6月17日,石狮警方对纪某进行上网追逃,并月7月1日将其抓捕归案。
纪某说,他透支信用卡,是用来给当时学校的员工发工资以及私人开销。由于到案后仍不还款,纪某先被刑拘后又于昨日被批捕。
警方提醒,信用卡恶意透支,在警方立案前还款的,仍可免追究刑事责任;在立案后及时还款的,也可从轻处理。但若拒不还款,将受到从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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