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民生> 正文
鲤城区:运送百万假烟 一货运老板被判7年
qz.fjsen.com 2010-04-27 09:24 来源: 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4月27日讯(本网记者 魏柳菁 通讯员 黄青)

4月26日 鲤城区检察院

利用合法的运输网络,他偷偷为假烟贩子提供便利,将价值近150万元的假烟运往江苏、浙江等地。近日,原泉州市区一货运站的负责人李奕某,一审被鲤城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刑7年,并处罚金80万元;而运假烟的司机林某一审被以相同罪名判刑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09年6月2日晚,在市区南环路顺达货运站,泉州市烟草专卖局查获了8900条假冒伪劣香烟,总货值达89万余元。经调查,该批假烟是由一漳州和一南安的货主(均另案处理),交由货运站运往外地的。

顺达货运站的负责人名叫李奕某,晋江人。据李奕某交代,他第一次接触假烟,是从2007年开始的。当年7月前后,南安一货主将一批货送到顺达货运站,交代李奕某托运到江苏丹阳。但李奕某在检查货物时,发现货箱中装的是假烟。几天后,货主找到李奕某,承认托运之物是假烟,但他希望李奕某“帮忙”,并自愿提出了高额的运输费用。

见有利可图,李奕某答应了。没多久,又有一名漳州的货主找到李奕某,让他帮忙运输假烟,双方很快又以同等条件达成协议。李奕某的主要工作,是负责把假烟运到江苏丹阳市。而当地的一些物流公司为了牟利,也不惜铤而走险,帮忙中转假烟。

去年2月27日,李奕某收取了1800元运费,帮一漳州货主转运93箱假烟(货值60余万元),再打算通过江苏省丹阳物流公司,转送到收货人手中。不料,这批假烟在运往南京市一仓库的途中,被警方查获。不久,李奕某和受雇于假烟贩子的运烟司机林某,一起栽在了泉州市烟草部门的手上。

法院认为,李奕某为了牟利,明知他人在实施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香烟的行为,仍为其提供运输、储存等便利条件,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责任编辑:陈潇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