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信用卡 泉港一男子被刑拘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3月19日讯(本网记者 通讯员 张益坚 本报记者 杨梅香)月工资不菲,欠银行的1.25万元透支款却迟迟不还。前日,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林某宗被泉港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36岁的林某宗是泉港一家大企业的正式职员。去年1月25日,他持两张信用卡,透支了1.25万元,迟迟不还。3月5日,发卡银行报案,泉港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立案审查。
“林某宗所在企业待遇高、福利好,他完全有还款能力,却说生活花销大,入不敷出。”办案民警说,当林某宗得知其行为涉嫌犯罪时,很吃惊。
民警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信用卡的相关法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就是“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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