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福建省互联网辟谣平台>闽辨真伪>泉州 |
案例一
7月25日,有网民在某视频软件发布视频,称狂风暴雨袭击泉州#格美#台风。视频中可见,在英文实验高级中学门口,行人因风雨影响行走不稳,甚至有行人被风刮倒在地;停放在路边的电动车、指示牌等被风吹走。
经核查,该视频并非发生在泉州,发布该视频的网民吴某标(男,37岁,湖北人)为吸引眼球从网上下载视频,并捏造事实,配上“狂风暴雨来袭”文字在其本人某视频软件账号上发布,引发网民转发议论,造成负面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对吴某标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
7月25日,有网民在某平台发布视频称:“格美太厉害了,全线倒#台风格美 #台风 #狂风暴雨来袭 #暴风雨前的宁静”,画面显示路边树木倒塌,路牌标识“石鼓路”“世纪大道”,位于晋江市。
经核查,该视频画面场景发生于2023年杜苏芮期间,发布该视频的网民丁某国(男,39岁,晋江人)为吸引眼球,遂发布旧视频进行炒作。公安机关依法对丁某国进行批评教育。
案例三
7月25日,有网民在某平台发布视频称:“体重轻的别出门哦!会被吹吹上天哦!#台风#格美”。
经核查,该视频为2023年台风杜苏芮期间发生的视频,发布该视频的网民许某华(男,40岁,三明人,现居晋江)为吸引流量便随意发布不实视频。公安机关依法对许某华进行批评教育。
案例四
7月25日,有网民在某平台发布一段“一广场上大风大雨把人都吹跑了”视频,配文称“胖的好好的减什么肥呢”,并定位于永春县某美食店。
经核实,发布该视频的网民李某菊(女,40岁,永春人)在网上看到一条有关台风天气视频,转发至个人平台,并将地址定位于其经营的烧烤店,未对视频内容加以说明。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菊进行批评教育。
欢迎扫码关注 |
闽辨真伪 |
联动辟谣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