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网络辟谣举报平台>案例解析 |
11月29日,昂昂溪区委网信办、昂昂溪公安分局网安大队联合约谈在网上发布涉疫情不实信息的网民张某某,对其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批评,并进行了普法教育。
近日,齐齐哈尔网民张某某通过抖音平台,发布昂昂溪区榆树屯镇疫情信息。经调查核实,视频内容实为我区支援黑河应急医疗队由黑河返回昂昂溪,抵达榆树屯火车站。区领导组织相关部门欢迎抗疫英雄归来的车队,被张某某用手机摄录下来,张某某未经调查、自以为是发生疫情,将所拍视频发布到网上,造成部分网民恐慌。此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扰乱网络秩序,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昂昂溪区委网信办联合昂昂溪公安分局网安大队,第一时间责令当事人删除不实信息。同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发布含有“使用夸张标题、误导网民”等涉疫情不实谣言的张某某进行了训诫约谈。通过约谈教育,张某某认识到错误,承诺今后要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维护网络良好生态,坚决不发布未经核实信息,做一名守法网民。
网信部门特此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广大网民严格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从权威渠道了解疫情信息,坚决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自觉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对任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严厉打击。
欢迎扫码关注 |
闽辨真伪 |
联动辟谣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