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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谣!老医保卡12月31号后不能使用为虚假消息!
2020-12-16 09:12:12 商河县医疗保障局 来源:商河县医疗保障局  责任编辑:林锦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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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群众反映接到“通知”,内容大致为:原农信社开办的医保卡将不能使用,要求在12月31号前办理销户,过期再办的,收取手续费。

在此,商河县医保局提醒您,上述“通知”为虚假信息。除参保人死亡、转出等政策规定情形外,医保卡提现、套现为严重违法行为。原农信社开办的医保卡可在本县定点零售药店正常使用。如有疑问,可拨打84879258咨询县医保局职工医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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