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网络辟谣举报平台 > 权威辟谣
“回国治新冠肺炎,不免费想投诉”系杜撰
2020-03-17 10:01:31 温璐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林锦星
分享到:

人民网北京3月16日电(记者温璐)昨日,在社交网络上一篇“一家三口回国治疗新冠肺炎,因治疗付费想投诉”的帖子引起热议,随后,该帖发布者道歉,承认其为蹭流量编造小故事。16日,记者发现,该账户已被“今日头条”封号。

华人感染新冠回国后因为自费治疗要投诉?假的!

3月15日,昵称为“苏州河”的网民发布了一条帖子内容为“一个美国国籍的华人感染新冠了,听说国内免费治疗,且非常有经验,一家三口吃了一倍量的退烧药逃避防疫检查回到中国,第二天得知,治疗费用自己掏,非常不满,询问在哪里投诉?是否可以募捐?”一时引起大众争议,并遭到声讨。

3月16日上午,帖子发布者“苏州河”改名,删除了之前全部帖子,并发布了《真诚跟所有朋友道歉,是我错了,真心道歉》一文称,前几天看到过一篇关于“女子在美国感染后,携家眷飞奔回祖国”的新闻,因为想蹭流量,就根据自己的想法,编了一个类似的小故事,之后没想到会引起公愤。该网民表示,自己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作为负责任,不管受到怎样的处罚。

3月16日下午,今日头条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因该账号发布虚假内容,按照平台规则,已对该账号做了封禁处理。

北京上海明确对境外回国人员治疗费用政策

近期,境外输入病例频频引发网民关注。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蓓表示,境外输入已成为本市疫情防控重点,北京将全面实施集中隔离措施。从3月16日零时起,所有境外进京人员,均应转送至集中观察点进行14天集中观察。集中观察点将配置专业医护和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健康监测。有特殊情况的,经严格评估,可进行居家观察。隔离观察期间,费用自理。对于虚报信息,隐瞒病情,造成疫情传播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纳入信用体系。

目前在新冠肺炎的诊治上,对境外回国的人员费用方面:一是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回国过程之中,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和疑似病例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报销以后再实施财政的补助。个人不需要负担相关费用。二是对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回国入境过程之中被确诊为输入型的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了商业保险的人员,可以按照商业保险的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陈蓓表示,经认定的困难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郑锦3月15日表示,针对境外回国人员新冠肺炎输入病例医疗费用支付问题,经向相关部门问询,现将有关政策明确如下:一是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部分财政给予补助。二是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了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员,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支付。对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人员,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法律法规给予医疗救助。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