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网络辟谣举报平台 > 权威辟谣 |
3月8日上午,有微博用户发帖称,余姚市第四中学已有部分班级私自开学,并认为此举“不顾师生人身安全,不重视疫情危害,请有关部门一定要加以重视”。
(谣言截图)
这是真的吗?
3月9日,宁波网警巡查执法辟谣:经核实,余姚四中并未有提前复学情况。当日下午,该微博用户已删除不实帖文,并就散播网络谣言一事发表了道歉声明。
(宁波网警微博截图)
网络辟谣举报平台提醒: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对于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惩。请广大群众注意甄别判断网络信息,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欢迎扫码关注 |
闽辨真伪 |
联动辟谣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