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网络辟谣举报平台 > 案例解析 |
福清侨乡报1月28日讯 连日来,福清市各级公安机关加大巡查执法力度,1月27日,通过多警种协同作战,查明在网络散布谣言信息人员5名,均依法对违法网民进行处理,其中行政拘留3人、罚款2人。另外,教育训诫15人。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社会各界纷纷投入抗击疫情的行动中。近日,福清市各级公安机关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两起网上故意制造传播谣言的违法行为,均依法对违法网民进行处理。1月25日,部分网民在网上传播“飞机泼洒消毒水”“高山沦陷”等谣言信息。接报后,福清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成立工作专班,第一时间开展落地核查。1月27日,通过多警种协同作战,查明在网络散布谣言信息人员5名,其中传播“飞机泼洒消毒水”不实视频1人,为江某凎(男,33岁,闽侯人,现住宏路街道某村),传播“高山沦陷”不实视频4人,分别为郑某民(男,66岁,龙田镇人)、林某华(女,53岁,玉屏街道人)、林某玲(女,34岁,宏路街道人)、王某娟(女,34岁,高山镇人)。目前,江某凎、郑某民、王某娟3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林某玲、林某华被依法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网络非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千万不要散布谣言,传播险情、疫情,扰乱公共秩序、制造社会恐慌。”公安机关提醒市民们,要以官方发布为准,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恶意传播谣言、蛊惑群众的违法犯罪人员,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打击查处。
欢迎扫码关注 |
闽辨真伪 |
联动辟谣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