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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交站前后50米违停罚千元?官方辟谣
2016-12-05 09:41:08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刘宝琴

“广州市,从明天起所有的公交站台前后50米禁止社会车辆停靠,包括上下客即走,一旦被拍最高处罚1000元,大家注意了哦!”近日,一条关于广州公交站台将安装“移动公交电子警察”的信息在网上热传,处罚力度之大引起市民关注。记者24日向广州公安交警部门核实获悉,该信息不属实,广州并未安装此类抓拍违章的设备。

 据该网传消息,“‘移动公交电子警察’是安装在公交车前挡风玻璃的自动监控一体机,基于视频监控,利用车型、黄线识别、GPS定位等算法,通过3G无线图传进行实时交通违法抓拍,一般连续抓拍3张,合成后加密无线发送到交警局后台,经人工核实后,录入违章系统。”

“其实仔细一辨别,这条信息还是有漏洞的,首先在广州我们不会用‘交警局’这一称谓。”一名资深广州交警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会责令其将车挪走,如果驾驶人不在现场,交警会按照违法停车处理。

 市区千余摄像头抓拍违停

“在广州,对于在公交站台违停的车辆也执行此规定,并非社交平台消息中说的1000元。”据广州交警部门介绍,目前广州市区有1000多个交通监控摄像头,交警部门可以随时通过监控摄像头对违法乱停放车辆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予以处罚。而从今年7月开始,广州交警正式出动“隐形战车”,在全市道路范围对乱停放、实线变道、冲红灯、占用应急车道、占用公交专用道等严重影响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

 广州交警表示,如果是在已经设置了禁停标志牌或禁停标线(黄线)的路段,车辆临时停放被交警巡查发现,交警可依法直接对违法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针对部分车主故意“拆牌”后违法乱停放,交警部门将采取锁车、拖车等方式进行处罚,违法当事人将因未悬挂号牌、违法乱停放被交警依法处以罚款400元,记15分。

 该信息源自一则深圳新闻

 经网上搜索,记者发现,关于广州公交站台将安装“移动公交电子警察”的信息其实源自去年10月深圳的一则新闻报道:“38套安装在公交车上的‘移动公交电子警察’已经正式上岗,对社会车辆违法占用公交车道、公交车站违停等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该报道称,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我市公交专用车道管理措施的通告》及《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机动车违反停放、临时停车规定分档处罚具体执行标准的通告》,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行驶的,处300元罚款;在公交车站违法停车的,处1000元罚款。

 在此之后,该信息被张冠李戴,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改头换面在网上传播,出现了诸如广州、佛山、乌鲁木齐、上海、南京等版本,当地公安交警部门也进行了辟谣,并提醒市民不要相信类似谣言跟风转发。

 近年来,随着车辆保有量激增,广大市民尤为关注交管信息。一些网络谣言随之而来,如“新版交规本月实施”、“驾考增加科目五”、“车辆违法记录不及时处理保费会上涨”等,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在社交平台上传播,不时混淆大众视听。对此,广州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切勿轻信、转发来自微信上不明来源的信息,最好通过权威媒体、相关部门的官方微博、微信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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