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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平潭这个1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接受审判

2019-07-27 08:28:48张哲昊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季亚军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7月27日讯(福建日报APP-新福建记者 张哲昊 通讯员 周智聪)24日,在平潭法院第一审判庭,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被告人高某美等14名恶势力犯罪集团犯敲诈勒索罪、职务侵占罪、聚众斗殴罪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这是平潭综合实验区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审判为期两天,持续至25日。

庭审现场,平潭法院供图

据了解,自2009年起,高某美、张某华、高某何等14人时常纠集在一起,以“老人会”之名,通过强占国有、集体土地、组织村民持械驱赶他人、与他人斗殴、胁迫他人交付“租金”、钱款等方式,在平潭北厝镇务里村竹屿口多个码头堆场等处多次实施职务侵占、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侵占国有集体财物人民币480多万元,勒索钱款人民币86万余元,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对当地造成了恶劣影响。

其间,还形成了以高某美为首要分子,张某华、高某何、高某济等人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高某泉、高某宜时任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伙同高某美等人“入股分红”、侵吞国有、集体资产,放纵高某美等人实施聚众斗殴犯罪活动,为被告人高某美等人充当“保护伞”。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高某济等11人均在辩护人或值班律师的帮助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认罪悔罪,自愿接受法律处罚。

庭审结束后,平潭法院法官宣布本案将择期宣判。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平潭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创新黑恶势力案件审理方式,建立健全黑恶线索排查、审查、移送、衔接机制,不断提升惩治黑恶犯罪的针对性、有效性,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数据显示,自去年起,平潭法院共受理涉恶案件及“保护伞”案件8件44人,审结涉恶案件3件12人,共判处罚金66.9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84.5万元,追缴(没收)违法所得12.6万元,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多种手段追赃挽损钱款价值达16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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