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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资委研究出台九条意见全力支持平潭新一轮开放开发

2019-02-13 10:56:58来源:八闽国资微信号责任编辑:张哲昊我来说两句

平潭开放开发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日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潭开放开发重要指示精神,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研究提出九条意见,全力支持平潭新一轮开放开发。

一、支持所出资企业新设企业落户平潭。鼓励所出资企业用好用足用活自贸区等优惠政策,优先考虑将新设的二三级企业,包括各类基金及管理公司注册地设在平潭,推动平潭总部经济发展。

二、支持所出资企业新建项目落地平潭。鼓励所出资企业发挥主业优势,加大与平潭在港口、交通、旅游、电商、物流、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合作,主动对接,积极策划,加快生成一批新项目、好项目,加快项目落地实施,全方位参与平潭新一轮建设发展。

三、支持所出资企业与平潭国有企业双向合作。鼓励双方在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外项目投资、企业交叉持股等领域扩大交流合作,所出资企业改制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优先引入平潭国有企业。

四、支持平潭国有企业优先参与改革试点。对国家、省部署的各项国有企业改革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平潭国有企业优先参与,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平潭国有企业整体提升。

五、支持平潭旅游跨越发展。协调推动所出资企业所属优质旅游产业公司与平潭旅游集团加强合作,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助推平潭旅游产业跨越发展,倡议全省国有旅游企业组织“万人游平潭”等活动,助力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

六、支持省地人才双向交流。畅通人才双向流动渠道,继续将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的优秀人才分批选派到平潭挂职帮扶,鼓励优秀人才留任平潭,支持平潭选派优秀人才到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挂职锻炼。

七、支持省地资源共享。深化合作共建,鼓励双方在举办业务培训、组织课题调研、建立专家库、中介库、企业库等信息平台进行上下联动、资源共享。鼓励所出资企业所属职业院校、实践基地、培训机构为平潭输送优秀学员,加强平潭国有企业职工技能培训。

八、加强对平潭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指导。省国资委机关、所出资企业对口加强对平潭国资局、平潭国有企业的业务指导,加大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共性问题的研究,加快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

九、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省国资委设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与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之间的常态化协调机制,定期互通情况,及时交换双方需求,积极反映、协调解决平潭国资国企工作亟需解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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