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平潭总部经济企业贡献税收14.54亿元
2018-06-12 09:10:06 来源:平潭时报 责任编辑:张哲昊 我来说两句 |
日前,福建中辉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财金局、经发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认定,成为平潭首家通过认定的总部经济企业,也是平潭第16家总部经济集团企业。 “这次总部经济企业认定后,我们原本享受50%的税收返还,现在可以享受70%的返还了。”福建中辉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总监程金生说。 据了解,认定前,该公司享受的是鼓励扶持产业经营贡献奖补,按其年度缴纳入库税收总额的地方级财政分成部分的50%予以奖励。通过认定后,该公司将享受到总部经济经营贡献奖补,按其年度缴纳入库税收总额的地方级财政分成部分的70%予以奖励。 依托“一岛两窗三区”的特殊定位,平潭将载体建设和总部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实现落地企业的资本、人才、技术、文化等优势资源与平潭互融互动。 在项目支撑和完善配套设施上,平潭打造商务营运中心总部经济大厦,完成三十间办公场所装修及配套设施。区金控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平潭综合实验区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也为入驻平潭的各类企业免费提供全流程、全方位、一站式、共享式的延伸服务。 在政策方面,平潭陆续出台《平潭综合实验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平潭综合实验区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实施办法》《平潭综合实验区打造特色金融集聚区的实施方案》等全面扶持总部经济(包括金融、类金融)高速发展。 截至目前,共有16家总部经济企业在平潭设立84家子公司。 2017年,总部经济企业在平潭形成税收贡献14.54亿元,占全区税收收入的33%,比上年同期增长16%。2018年第一季度,已有40家总部企业子公司在平潭缴纳税收总额3.35亿元,占全区税收收入的26%,比上年同期增长38%。 读政策 被认定为总部经济的企业,可以享受经营贡献奖励、办公用房补助、规费减免、人才支持四个方面的扶持。 经营贡献奖励: 新入驻的总部企业(含设立的子公司),自纳税年度起五年内,按其年度缴纳入库税收总额的地方级财政分成部分的70%予以奖励。 办公用房补助: 总部企业租用园区内由平潭统一承建的写字楼、生活配套用房、标准厂房,每年按租金的30%予以补贴,补贴期限为五年。 人才支持: 年缴纳个人所得税总额5万元及以上的总部企业高管人员和专业人员,以个人缴纳税收完税凭证为准,前两年按每年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级分成部分的80%、后三年按60%给予企业高管人员和专业人员贡献奖励,用于其个人购房补助和租房补贴。 (翁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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