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 | 莆田政务 | 莆田舆情 | 本网原创 | 福建日报看莆田 | 莆田视频 | 健康生活 | 妈祖之光 | 天下莆商 | 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本网原创> 正文

河湖警长“上岗” 莆田仙游警方倾心守护一江碧水

2021-12-15 18:12 卢建伟 魏静 陈鲤榕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蓉梅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木兰溪莆田仙游段

东南网莆田12月15日讯(本网记者 卢建伟 通讯员 魏静 陈鲤榕 文/图)兰水潺潺,景色妖娆。木兰溪莆田仙游段溪畔,散步市民络绎不绝。“曾经的水质脏得没法看,还经常有人偷偷电鱼,一到夏天蚊子‘嗡嗡嗡’地飞,如今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每天清晨,家住木兰溪畔的市民王大爷都会沿着河岸散散步,呼吸清新的空气。而这秀美风景的背后,离不开仙游公安的倾心守护。

据介绍,2021年6月,莆田市仙游县公安局出台《仙游县公安局深入打击整治木兰溪流域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同年11月,河湖警长制在全县公安机关全面铺开,在“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上,构建县、乡两级河湖警长体系,由7名局领导任县级河湖警长、19个派出所领导任乡级河湖警长,全县26名局领导、所队长担负起保护“母亲河”的重任。

12月10日凌晨,仙游县公安局盖尾派出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在木兰溪流域盖尾下游有人在非法电捕鱼。仙游县公安局盖尾派出所、县河长办、县农业局等有关部门立即驱车前往现场查看,发现一名携带“背包式”撒网者,使用非法改装的电鱼设备在木兰溪里撒网捕捞螃蟹,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制止其捕捞行为,并将捕捞设备予以没收。

仙游县公安局盖尾派出所在木兰溪流域盖尾下游发现非法电捕鱼者

“木兰溪面广线长,非法捕捞大多发生在夜间,河湖警长建立后,‘合力治水’的劲儿就上来了。”县河长办负责人介绍,通过各级河湖警长联合巡查,及时发现、提醒、劝阻、制止破坏木兰溪生态环境的违规行为,全面净化河湖水域环境。

与此同时,仙游县公安局针对木兰溪在仙游境内溪长、流域广的实际情况,创新推出“无人机+视频巡查+实地巡防”的立体交互式巡防方式。“无人机与路面巡逻警力、视频监控形成高低互补,由点成线,为指挥调度提供精准决策依据,真正实现动态布警、快速响应、一键切换。”仙游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林焕辉告诉东南网记者,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对涉溪污染环境或者涉及安全的危险行为实时预警、监控联线对话,做到全时段掌控、及时制止。

仙游警方通过无人机开展沿溪巡查

此外,仙游县公安局还联合生态环境、水利、国土等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联席联动工作机制,专门抽调2名工作人员专职派驻县河长办,对木兰溪流域违法犯罪案件做好协同联动、联合执法的分工协作、共同推进。截至目前,仙游县公安局共破获木兰溪流域生态环境违法案件4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人,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

一项项因地制宜、因事施策的机制陆续出台,为木兰溪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活水。仙游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潘玉森表示,全面推行河湖警长制对守护水域平安、服务民生、服务经济发展意义重大,该局将继续推动各项制度落地生根,切实将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河湖管户有机结合,密切部门协作,确保木兰溪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不断深化。

仙游警方在木兰溪仙游段开展日常巡察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