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本网原创> 正文 |
2021-09-12 07:41 来源:莆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责任编辑:蔡意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莆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92号),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限制人员聚集,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测温、扫(亮)码、戴口罩以及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测温、扫(亮)码、戴口罩等措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企事业单位提倡线上办公。从严控制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规模。 二、暂停棋牌室、影剧院、网吧、台球厅、歌厅、酒吧、博物馆、图书馆、健身场所、培训机构等有关室内公共场所的运营活动。控制餐馆、公共食堂经营规模和营业时间。 三、在莆人员原则上非必要不离开本市,如因就医、特定公务等确需出入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运输生产生活、医疗防护物资以及从事道路运输“点对点”转运的车辆和人员,在严格落实消毒、封闭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保障其通行顺畅。 四、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就近前往发热门诊进行筛查诊治,就医过程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莆田市内已判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的,严格按照规定实施相应的防控措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莆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9月12日 |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