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 | 莆田政务 | 莆田舆情 | 本网原创 | 福建日报看莆田 | 莆田视频 | 健康生活 | 妈祖之光 | 天下莆商 | 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本网原创> 正文

驾驶超标电动车是否需要摩托车驾驶证?莆田交警部门回复

2019-06-03 14:00 王龙风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静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莆田6月3日讯(本网记者 王龙风)“驾驶超标电动车,到底需不需要报考摩托车驾驶证?”日前,网友谢先生通过东南网《直通屏山 省委领导留言板》咨询。【留言详情】对此,莆田公安交警部门表示,出于对驾驶人的驾驶技能和安全考虑,建议使用超标电动车的市民申领摩托车驾驶证。

“今年3月19日,莆田本地一媒体发布消息,称4月15日起超标电动车将按照电摩处理,车主必须去驾校考驾照、上牌照。”网友谢先生看到该消息后,于3月27日到荔城交警大队服务窗口咨询摩托车驾照报考事宜。当天,荔城交警大队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引导谢先生通过摩托车驾培学校报考,他便在该大队附近的莆田市恒顺摩托车培训有限公司报考。“报考费用总共690元,摩托车驾培公司没有开具税务发票,只开了两张收款收据,一张是代收考试费用190元,另一张是摩托车培训费500元。但后面都没有通知我参加培训,只通知我参加考试。”谢先生说。

“就在我报考之后没几天,交警部门就推出申领摩托车驾驶证自主报考政策,只收取考试费和驾驶证工本费160元。政策调整了,交警部门却没有及时告知,这导致自己多花了‘冤枉钱’。而且后来又有声音说,不需要报考摩托车驾驶证。那驾驶超标电动车,到底需不需要报考摩托车驾驶证?”谢先生疑惑道。

针对网友的疑问,荔城交警大队车驾管中队中队长郑丽琼介绍,此前市民申领摩托车驾驶证只能通过驾培机构报考,因此窗口工作人员会引导市民通过摩托车驾培机构报考。为方便服务群众,4月3日开始,莆田交警部门及时出台便民举措,推出申领摩托车驾驶证自主报考政策,各县区交警大队均可办理,办理该业务只收取考试费和驾驶证工本费160元。

“学员是在申领摩托车驾驶证自主报考政策出来前就报名的,我们不会退培训费,学员需要税务发票,我们可以补开。自主报考政策出来后,我们就不准备再开展摩托车驾培业务,有市民前来咨询,我们会主动建议到交警部门的窗口报考。”莆田市恒顺摩托车培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林伟斌说,目前,他们正在进行政策前已报考学员的培训扫尾工作。但其间,许多学员认为自己会驾驶车辆,便忽视了培训环节,不愿前往训练场接受培训,对此他们也很无奈。

那么,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后,莆田市又是如何管理电动车的呢?东南网记者从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2016年开始,莆田实施由市电动自行车销售协会负责的电动车“户籍化”临时管理制度。2019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标实施以后,目前交警部门已要求停止发放蓝牌,对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须严格按照规定录入公安登记管理系统;对不符合电动车新国标但已通过莆田市电动自行车销售协会登记备案的电动车,原则上参照现有的管理方式实施不超过三年的过渡期,过渡期之前办理的蓝牌和交通知识学习证按原有的暂行管理规定进行。同时,交警部门表示,出于对驾驶人的驾驶技能和安全考虑,建议使用超标电动车的市民可以通过“自主报考”方式申领摩托车驾驶证。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