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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11月13日讯(本网记者 王龙风)东南网记者从莆田公安交警部门获悉,11月15日起,交警将加大非现场查处滥用远光灯违法行为力度,对滥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直接根据《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记1分、罚100元的处罚,同时纳入“黑名单”,并依托高覆盖率的视频监控全程跟踪,一个不落地查处其它违法行为。 据了解,从2016年1月起,莆田交警便开始整治滥用远光灯乱象。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一批又一批的驾驶员无视交警发送的违法友情提醒,一错再错滥用远光灯而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黑名单”当中。目前,这份“黑名单”里的车辆已多达2193辆。然而,仍有部分司机依旧肆无忌惮滥用远光灯,为此交警部门决定加大力度打击该类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介绍,市区行车滥用远光灯,不但是陋习,更是违法行为。近年来,因滥用远光灯造成交通事故的事件屡屡发生,当夜晚正面会车时,远光灯可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瞬间致盲,而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因此,交警呼吁广大机动车驾驶员改变驾驶陋习,文明夜行,拒绝滥用远光灯,警民共同努力促畅通保平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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