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 | 莆田政务 | 莆田舆情 | 本网原创 | 福建日报看莆田 | 莆田视频 | 健康生活 | 妈祖之光 | 天下莆商 | 美丽莆田

莆田:非法占用农用地开发旅游项目 公司法人代表被判刑罚款

2017-07-31 12:17 来源: 责任编辑:莆田站林静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莆田7月31日讯(平安城厢 报道)因公司发展需要,便非法占用农用地修建各项旅游建筑设施。近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此案。

2002年8月,莆田市某公司注册成立。2009年9月开始,由许某担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刘某自2009年2月始,历任该公司工程部、物业部经理,负责公司有关工程建设、物业管理、园林绿化等工作。

期间,该公司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擅自在莆田市城厢区违法占用林地修建各项旅游建筑设施,包括停车场、射箭场、水上乐园、木头屋、简易房、员工宿舍等,致林地原有植被严重损毁。刘某在担任物业部经理期间,明知被告单位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仍违法修建停车场。

经鉴定所鉴定,在许某担任单位法定代表人期间非法占用林地并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造成林地原有植被或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面积达63.6346亩;刘某自其担任单位物业部经理期间非法占用林地并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造成林地原有植被或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面积达18.6636亩。

2015年6月,刘某主动投案;2016年4月,许某主动投案。

经审前调查评估,认为许某和刘某符合社区矫正的条件,建议适用非监禁刑。在案件审理期间,该公司、许某、刘某分别向法院预交罚金20万元、10万元、3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单位莆田市某有限公司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共计63.6346亩,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建设停车场、射箭场等项目,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许某作为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单位实施犯罪中起直接作用,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刘某作为单位建设停车场的直接责任人员,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共计18.6636亩,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建设停车场,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其行为亦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法院遂判决莆田市某公司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罚金二十万元;许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刘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