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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取得手机后离开现场 东南网莆田5月23日讯(通讯员 王志铭 张君 文/图)根据银行新规,自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ATM机)向非同名账户转账的,资金24小时后到账,且24小时内可撤销转账!有不法分子借此新规又出新骗术,先以ATM转账小票骗取信任,在拿到实物或现金后,再前往柜台撤销转账。近日,莆田荔城警方破获该系列ATM转账诈骗案。 2017年4月23日,荔城区镇海街道文献路一家手机专卖店内走进一名中年男子。该男子一走进手机店内便表示,自己要购买一部价值5000余元的品牌手机。营业员小林很快将购买手机的各种票据准备好,并让男子刷卡结账。但男子表示自己的卡不能在pos机上刷,只能到ATM机上转账。无奈之下,小林只能陪同男子来到附近的一家银行ATM网点,男子随后在ATM机上向小林指定的账号上转账,并将ATM转账的小票交给小林。随后,二人一同回到店内,男子取得手机激活使用后离开。 3天之后,店内的账户内仍迟迟未收到到账信息。小林在查询银行交易信息后,发现在男子取得手机后便将转账交易取消,转账钱款被撤回。意识到自己被骗后,小林随即向荔城警方报案。 荔城警方立案调查后,很快又接到了镇海街道另外两家手机店的报案。4月29日那天,两家手机店分别被以相同方法骗走价值6000余元的手机。 侦查人员调取店面内的视频监控发现,三起案件均为同一男子作案,警方随即对该系列案件进行并案侦查。 5月6日,侦查人员经过连续蹲守三天后,成功在仙游城关将犯罪嫌疑人曾某抓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曾某利用银行ATM机转账新规,在ATM操作后打印转账小票骗取受害人信任,取得手机后又前往柜台将转账交易取消。 5月22日,荔城警方依法对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曾某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荔城警方提醒市民: ATM机上操作转账生成的转账小票不可作为到账凭证,应以银行的到账提醒信息为准。根据银行新规,自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ATM机)向非同名账户转账的,资金24小时后到账,且24小时内可撤销转账!不法分子借此新规又出新骗术:他们或以ATM转账小票骗取信任,又或先以卡内提现额度用完为由,先向受害者转账,再让受害者帮忙取现,在拿到实物或现金后,骗子再前往柜台撤销转账。 市民及银行工作人员如发现类似情况,请立即拨打110报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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