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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官兵赶赴现场并未发现火情 东南网莆田5月10日讯(通讯员 陈斌 卓丽清 文/图)5月10日凌晨1时许,莆田荔城拱辰消防接到报警,称荔城区拱辰街道三路鞋厂旁某妹理发店着火,有人员被困,情况紧急。荔城拱辰消防立即出动2车10名官兵赶赴现场。其间,指挥中心增派龙桥中队2车10名官兵到现场增援。结果经过消防官兵、现场民警以及热心群众近一小时的不断搜索,终于找到报警人所说的报警地点,但未发现任何火情和被困人员。 接到报警后,消防根据报警人提供的线索到达现场,并未发现火点。随即,消防指挥员与报警人取得联系。报警人称,自己位于着火点对面,亲眼见到理发店内部有火花,且妻子就在理发店内。消防官兵立即按照该报警人所描述的位置继续寻找,但仍未发现。之后,消防指挥员多次让报警人出来带路,但报警人始终不愿出现。 经过消防官兵、现场民警以及热心群众近一小时的不断搜索,终于找到报警人所说的报警地点,但未发现任何火情和被困人员。民警再次与报警人联系,报警人又称“自己没在现场,现在北高镇,路途遥远,无法到达现场”。经过反复确认,现场无任何报警人所描述的情况,并向指挥中心请示以及与现场民警协调后,消防官兵收整归队。 消防部门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明确规定,谎报火警属于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消防部门提醒:“119”是“生命之线”,切勿随意拨打报警电话,谎报警情,占用有限的警力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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