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 | 莆田政务 | 莆田舆情 | 本网原创 | 福建日报看莆田 | 莆田视频 | 健康生活 | 妈祖之光 | 天下莆商 | 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本网原创> 正文

莆田、福清两地交通执法部门协作执法 查处11辆超限运输车

2017-05-05 14:13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莆田站林静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检查执法现场

东南网莆田5月5日讯(通讯员 崔美春 本网记者 王龙风)为严厉打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5月4日晚,莆田市交通执法支队、涵江石庭治超站与福清宏路治超站、涵江交警大队江口二中队开展了市际协作、部门联勤联动执法,合力严打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当晚,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货运车辆96辆,查处超限运输车辆11辆。

当晚9时47分,联合执法组执法人员在国道324线三江口路段巡查时,发现一辆运载沙子,车牌号为闽B25XXX的六轴货车涉嫌超限运输。执法人员立即指示货车驾驶员减速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货车驾驶员将车辆停稳后,执法人员要求其提供相关证件。驾驶员原本以为夜间行车不会遇到执法,面对突如其来的执法人员,竟然紧张哆嗦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也想不起证件放在何处。

最终,出于安全考虑,执法人员亲自驾车将该车开到石庭治超站进行检测。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为134.75吨,总重超限85.75吨,超限率为175%,属严重超限运输。除被要求卸载超限部分货物,该车还将被处以严厉处罚。据悉,当晚,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货运车辆96辆,查处超限运输车辆11辆,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有效保障了公路设施不受侵害。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