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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陈先生来电:一朋友自2014年12月26日欠下本人4万元,我手上有欠条等相关证据。求助律师在线,时隔较久,现在还可以追回钱款吗? 福建兆恩律师事务所律师郭龙英解答: 首先,你朋友向你借款40000元,并出具欠条,双方之间构成民间借贷法律关系。 这时候要分两种情况: 1.欠条有载明还款期限,那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2年。超过2年,则丧失胜诉权。你可以通过举证证明你有向债务人催讨过债务以此来中断诉讼时效。 2.欠条没有还款期限,最长时效有20年。在此期间,你随时可以凭此欠条向法院起诉。 综上,律师建议在要求对方书写借条、欠条等债权凭证时,可以不用约定还款期限。 法条依据: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律师在线” 不少市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各类合法权益受侵害时,往往不知该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为充分发挥律师、新媒体在普法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职能作用,探索实践“律师+新媒体”解决问题、回应群众新方案,推动提升互联网时代全社会各领域法治化水平,促进完善基层社会法治、德治、自治、共治“四位一体”善治体系,莆田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法学会、市律师协会、东南网莆田站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律师在线”活动。 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如遇到各类纠纷,不知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犯,若权益受到侵犯又该如何维权等等相关的法律问题,均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东南网“律师在线”反映,我们将邀请律师及时为你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1.关注“莆田东南网”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输入关键词“律师”,即可进入“律师在线”栏目留言。 2.拨打东南网莆田站新闻热线0594-2535366反映。 3.通过新浪微博@东南网莆田站官方微博留言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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