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本网原创> 正文 |
欠条 东南网莆田2月24日讯(本网记者 柳烨 李妙珠)市民黄先生通过东南网《直通屏山 省委领导留言板》反映,称自己被翁某拖欠两万多元工资,法院判他胜诉,但至今对方仍未支付工资。【留言详情】东南网记者了解到,涵江区法院执行法官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对翁某财产进行反复查询,尚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同时涵江区法院已将翁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旦发现翁某将立即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据黄先生回忆,2012年底至2013年底,翁某雇佣其在莆田兴安名城内从事打爆模工作,按约定应支付工资26849元,但一直拖欠不给。事后,经劳动部门协调,翁某于2014年10月底向其出具了一张欠条,承诺2015年1月10日前还清。“但事后,翁某还是一直没还钱,我就将他告到法院,最终法院判我胜诉,但他还是没有归还工资的行为。我去过他家附近打听,邻居说他们家有钱。”黄先生为此希望,法院能够采取强制执行,保障其合法权益。 根据黄先生提供的《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涵民初字第2351号】结果显示,被告翁某应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被告黄先生劳务报酬人民币26849元及该款自2015年1月11日起至本判决指定的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如未按指定期间履行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信息。 东南网记者从涵江区人民法院了解到,翁某除了与黄先生的劳务纠纷,在涵江区法院还有其他纠纷案件。涵江区法院执行法官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对翁某财产进行反复查询,尚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同时涵江区法院已将翁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目前,执行法官仍在积极寻找翁某下落,一旦发现将立即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也希望群众能积极提供线索。 |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