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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晋)12月1日起,莆田市民办养老机构严格按市场价执行,政府及相关部门投资运营的公建公营养老机构,按政府指导价执行。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市民政局获悉,近日,福建省民政厅、省物价局印发《福建省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对民办、公办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其中,“三无”老人实行全免费养老,经济困难、失独等老人,将优先入住养老机构。 《办法》规定,莆田市民办、公办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收费项目分为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和其他服务收费。其中,其他服务收费是指养老机构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代办和特需服务等有偿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据悉,以上收费项目中,民办养老机构将按照市场调节价,收取相应的养老服务费;公办养老机构,其床位费、护理费则按照政府指导价进行收取,伙食费和其他服务收费由养老机构依据实际发生的成本,按照非营利性原则据实收取,对“三无”老人实行免费养老。 记者昨日从莆田市民政局获悉,莆田首个民营模式的酒店式养老院已于年中开张营业,收费则按照市场价收取。据悉,该模式将会在全市各个县区推广,打造“15分钟养老圈”。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说,荔城区、城厢区将先行试点,搭建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平台,仙游县探索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秀屿区组织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试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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